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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来讲,如果我们对于税务这方面的内容了解的并不是很全面,说不定也会涉及到有关于税务滞纳金的问题,但是由于该问题并不是任何人都了解的,因此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那么请您跟着财速通小编在下面的文章中具体看下,税收滞纳金怎么算所得税费用,或许对自己企业之后的发展有帮助呢。
税收滞纳金怎么算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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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是当事人不及时履行其所不能代替履行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对其采取课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也就是在经济上加重义务,促使其履行义务。虽然《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滞纳金的加收期间和比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计算查补税款的滞纳金却并不容易。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滞纳金加收的起始日与纳税义务的产生、申报期限密切相关,与实际缴纳日期紧密相连。只有正确界定滞纳金加收的起始日期,才能正确计算滞纳金。
虽然《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很简单,但是,如果要正确计算查补税款的滞纳金实则不易。税务机关查补的各税必须分税种分期计算才能算清楚。因为税种不同,纳税人的申报期限也不同,滞纳金加收的起始日更不好确定。例如,企业所得税由于实行“分期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其滞纳金加收起始日就较特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罚起始日期的批复》(国税函[1998]63号)文件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宜在纳税人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进行,这种检查(包括汇算清缴期间的检查和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次日起计算加收,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应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加收起始日应该因人而异,因为每一纳税人的汇算清缴结束日不同。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加收起始日确定更为复杂,应该区分收入项目和申报期限确定。生产经营所
在上面的文章中针对税收滞纳金怎么算所得税费用的问题财速通小编已经为大家做了很好的介绍,既然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有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那么针对一个问题有一个很好的认识,也能够避免我们的企业不会产生税务滞纳金的问题,也能够成为一家正规的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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