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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在自身不断的发展之下就会扩大业务范围,一旦扩大业务范围那么就需要在营业执照上进行经营范围的变更,但是对这方面的内容很多朋友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财速通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怎么操作?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怎么操作
1、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模板)、股东会协议(模板)和委托书;
2、回到公司填写,因为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协议要求股东和法人签字,所以要拿回来填写;
3、所有表格完成后,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局变更排名。更改后有回执。最后带回执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取回新工商执照后,携带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国税、地税变更备案公章。
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财速通小编为大家总结分享的有关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怎么操作的相关内容介绍,相信大家在认真看过上述文章之后对此能够有更深的了解,同时后续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持续关注我们财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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