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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来讲,所得税的种类是比较多的,有一些业务费用由于税前扣除不进行征税,但是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得不在税前进行相应扣除的,只有在实际产生的时候才可以扣除。那么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资产减值损失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当在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资产减值准备为什么不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准备金。
资产减值损失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对应的科目一般是"资产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并且按《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几种资产的减值还不能转回;而对于应收款项属于《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规范,资产减值可以转回.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没有规定减值损失必须转入"营业外支出",相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在末尾处置时是要转入"投资收益"的.所以,坏账损失金额按新准则是没有必要转入"营业外支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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