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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在我国是属于必须要缴纳的税种之一,即征税内容也是销售商品,或者是提供加工修理等服务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同时也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那么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申报呢?接下来财速通小编就为大家进行了相关的整理,有兴趣的朋友就请一起来看看吧,说不定能够让你从中收获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缴纳增值税金额是按7万元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1995〕288号)规定:企业出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 三是售价不超过原值。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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