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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增值税抵扣税率的问题相信很多的朋友都不知道,毕竟对于税务这方面不是任何人都知道的,如果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也不是很了解,那么我们可以认真的阅读下面的文章内容,或许我们的介绍可以让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了解更多了,也不会让您在做废旧物资生意时会有影响。
废旧物资增值税抵扣税率
处理废旧物资和处理废旧设备等增值税率是一样的,都是17%,小规模纳税人,处理废旧物资和处理废旧设备等增值税率是一样的,都是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如果为一般纳税人的话应该按17%或者4%减半征收。如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的话征收率3%,减按2%征收。
出售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替换下来的废旧物资。
(1)出售的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依据为:财税[2009]9号文第二条第1款,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需强调的是,适用上述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额的销售行为,依据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1款的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属于税法规定的抵扣范围)。依据为: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1款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一律按4%减半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指的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不动产以外的应税固定资产的税收优惠政策。
废旧物资增值税抵扣税率的问题财速通小编在以上的文章中已经为您做了很好的介绍,如果你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可以认真阅读上面的文章内容,虽然说很多的人对于税率这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并不是很多,但只要我们认真的去对待,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来讲都是比较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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