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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十分严格,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国家对食品经营企业实行流通许可证制度。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是食品经营企业合法开展食品流通业务的必备证件。许多经营者可能对于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怎么样办理并不是很清楚,为了大家可以有了解,下面内容是我们为大家做的整理,感兴趣可以一起来看看!
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怎么样办理?
1、申请:
(1)经营者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审核一个名称,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确定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留下房产证的复印件;
(3)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最好都是经营者本人,大型企业可以分开设置);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6)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受理:
(1)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2)受理人员负责接收申请人提出的许可证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签署受理意见;
(3)予以受理的,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审查意见”一栏签署“经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法律规定的要求。建议准予许可”;
(4)不予受理的,应当参照予以受理的相关用语反向签署意见,并说明理由,告知诉权;
3、审核:
(1)受理后,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2)审核人对提交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按照管辖原则指派现场核查机关或人员,现场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登记表并签署核查意见。受理人员和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4、核准:
(1)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2)核准人对提交核准的全部许可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核准意见。
(3)决定准予许可的,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核准意见一栏签署经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法律规定的要求。同意准予许可;
(4)决定不准予许可的,应当参照准予的相关用语反向签署意见,并说明理由,告知诉权。审核人和核准人可为同一人;
5、发证: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经营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人员在发证时,应当审查领取人的相应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核对无误后发放并签字。规定录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系统的许可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1.有效期限: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需要重新申请。
2.经营范围:许可证上会明确标注许可的经营范围,申请企业只能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3.证书吊销:如果申请企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相关部门有权吊销其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必要步骤,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相信通过上文的了解,大家也清楚了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怎么样办理?大家若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大家咨询财速通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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