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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公司开设的话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除此以外根据公司的类型还需要办理一些相应的许可证件,才可以正常运行。不仅是为了市场的合理运行,也是为了规范一个优质良好的企业市场。下面财速通小编和大家一起分享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详细介绍!的内容,大家可以来了解一下公司登记的相关内容。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详细介绍:
第1条 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2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3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4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5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6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7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以上是财速通小编和大家分享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详细介绍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中可以了解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但是这方面的内容只包括一小部分,如果想要了解全部条例的话,需要再次方面有一定的耐心和时间,才可以了解的更加清楚。公司注册或者是公司变更的需求都可以来财速通浏览咨询,财速通可以帮您无忧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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