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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管辖之内的分支机构,而且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主要的民事责任还是由母公司来进行承担。近来有很多人想了解分公司章程怎么办理,有些什么手续?下面财速通小编来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章程怎么办理: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要些什么手续: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以上就是由财速通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分公司章程怎么办理,要些什么手续的相关介绍,希望通过上述的内容,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小编提醒大家,如果想要注册分公司的话,比较好的是去了解一下一些地区的优惠政策,可以将分公司注册到这些优惠政策的区域内,那么可以享受政府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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