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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明确划归地方管理和支配的地方税份额比较小,而且税源分散,收入零星,但对于调动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确保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解决地方特殊问题有一定意义。那么,广州作为外贸出口城市之一,这里的地税是怎么回事呢?今天财速通就带着大家一起去看看广州地税有哪些权限?税权划分有几种形式吧。
一、广州地税有哪些权限?
1、税收立法权
即税法的制定、颁布和税种的设立权。税收立法权在税收权限中处于核心地位。
2、税法解释权
即依据税收基本条例,对基本法进行补充规定和制定实施细则的一种权限。
3、征收管理权
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以及对税收稽征过程中产生的若干争议问题进行裁决的权限、征收机构的权限。
4、税收调整权
具体包括增加或减少征税品目,调整征税比率,减少税负等方面的权限,税权划分是分级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各级税收体系协调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当我们论及地方税税收权限问题时,实际上讨论的是税收权限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集中与分散的程度,而不是绝对的中央集权或绝对的地方集权。具体则是指以上四种权限中中央集什么权、地方分什么权的问题。
二、税权划分有几种形式?
1、分散型
分散型的特点是各级政府都被赋予很大的税收权限,典型的代表是美国。美国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均各自行使相对独立的税收权限,包括立法权、解释权、开征停征权、调整权和优惠权等,这是形成统一的联邦税制与各异的州与地方税制并存这一独特格局的根本原因。
2、适度集中、相对分散型
指将某一部分税权划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如立法权集中、执行权分散,这一类如德国与日本。在德国,绝大部分税种的立法权集中在联邦,各州在联邦尚未行使其立法权的范围内有一定的立法权,但州以下地方当局则无税收立法权。
3、集中型
指基本税收权限集中于中央,地方只有较少的权限,如在英国、法国、印度和韩国,不论中央税还是共享税或地方税的立法权均集中于中央,地方只对其专有税种享有一定的调整权和征管权等机动权力。
以上就是财速通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广州地税有哪些权限?税权划分有几种形式?的问题回答,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小编希望以上的方法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对广州地税的其他资讯也感兴趣的话,欢迎大家到财速通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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